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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官网全站首页: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2860532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坚持“化工让生活更美好”的使命,从丙烯酸酯高分子乳液创业,不断向上游原料产业链突破,打破原料对化学新材料发展的供应制约,形成丙烷脱氢制丙烯、聚丙烯、丙烯酸及酯、高分子乳液、高吸水性树脂、双氧水等C3产业链,覆盖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半导体、建筑、家居、纺织、卫生护理等应用领域。

  2017年始,公司形成以低碳原料为核心打造化学新材料科技型企业战略,推进“双五计划”。在连云港国家石化产业基地投资建设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135万吨PE、219万吨EOE、26万吨ACN联合生产装置项目,布局C2产业链。在2020年12月29日实现上述项目一阶段中交。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成为化学新材料科技型企业的战略,正式起用新研发中心,建立先进创新研发平台;构建美国、新加坡、香港等业务板块;2020年底美国Orbit项目顺利投产,标志着原料供应的安全保障。通过自主创新、消化吸收,不断夯实C3产业链竞争优势;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巩固上游化学品市场,开拓下游化学新材料渠道。

  经营模式:围绕以低碳原料打造化学新材料科技型企业为目标,倡导艰苦奋斗、以服务客户为中心的工作下沉要求,一手紧抓新项目建设。扎实、有序地推进连云港石化C2项目建设;高效、创新地完善平湖基地C3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一手紧抓“四个下沉”管理。明确形成经营目标共识,发挥产业链、规模、科技等优势,以安全环保为第一个任务,有效发挥装置生产能力,做到公司利益最大化。

  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的组成原材料为丙烷(LPG)、醇类等大宗原料,公司通过积极开拓国内外供应渠道,与全球供应商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采用合约、现货等多种采购模式,实现了原料的稳定供应。

  生产模式:公司采取生产安环中心统筹,各生产基地以“安、稳、长、满、优”为原则安排生产运行的管理模式,公司依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定制每月生产目标,依据市场需求及装置状况做动态调整。

  销售模式: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石化产品和化学新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全部通过市场化运作,以直销和经销两种形式销售。

  2020年初,受全球新冠疫情与国际原油价格暴跌影响,上半年全球需求下降;下半年中国疫情得到一定效果控制,下游需求复苏,而全球市场需求也开始慢慢地回升,全球化工行业下游需求快速好转,基本的产品销售价格上涨。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1年经济稳步的增长目标为6%,从行业看2021年预计也是全球化学品市场逐步回暖的一年,美国化工理事会(ACC)预测,2021年全球化学品产量将恢复上涨,尤其是中国引领的亚洲化学品产量增长最为强劲,中国将增长5.4%、亚太地区增长4.4%、北美增长4.1%、拉美增长4.6%、欧洲增长3.1%,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机遇。同时,中国已经明确2030碳达峰与2060碳中和的目标,根据文献《碳中和目标下制氢关键技术进展及发展前途综述》的测算,传统煤制氢的碳排放量约为18吨二氧化碳/吨氢气,传统天然气制氢的碳排放量约为12吨二氧化碳/吨氢气。 因此,公司年产90万吨PDH装置副产氢气为3.6吨/年,按照煤制氢和天然气制氢测算可减排二氧化碳约为64.8万吨/年和43.2万吨/年,即生产一吨丙烯可以分别折碳0.72吨和0.48吨二氧化碳。后续连云港项目两阶段全部投产,副产氢气将达14万吨,为公司在碳达峰与碳中和要求下持续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为发展高端化学新材料注入新活力。

  综上所述,卫星石化在C3业务上已形成产业链优势与规模优势,C2业务上具有非常明显的先发优势,将通过以客户为中心,不断的科学技术创新,不断追求卓越,加快全球市场布局,推进公司绿色健康持续成长。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卫星02:发行时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卫星02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2020年6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卫星02债券信用等级评级为AA+。

  20卫星石化SCP001:发行时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73亿元,同比下降0.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1亿元,同比增长30.50%;实现每股盈利1.52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3.41亿元,同比增长80.41%,股东权益136.42亿元,同比增长47.36%,每股净资产11.12元。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卫星全体干部员工团结一心,以卫星“合”文化为导向,贯彻“真心为企、用心做事”的工作要求,落实“三实三敢”和“四为四论”的工作标准,推进“夯实基础管理,强化干部队伍”的工作基础。坚持“一个信仰”,实现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两大主线”,全力以赴推进连云港项目建设,凝心聚力稳固C3产业龙头;抓痛点、补短板、立标杆、找突破,较好地完成2020年各项目标。

  公司继续深入推动卫星“合”文化落地,以“真心为企、用心做事”的内在认识参与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以化工让生活更美好的使命,以“个人与企业一同发展,企业与社会一起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以奋斗者为本,以坚定的信念全力以赴完成目标任务。

  2020年公司不断充实卫星商学院课程,开办营业销售人员化工专业课程、干部领导力课程,颁布并组织学习《干部的使命与责任》《干部的行为准则》《干部的作风准则》等文件,组织并且开展分组学习与案例讨论,增强看齐意识,提升对文化领会。由董事长签发《关于“一把手”的作业指导建议》,明确了作为部门一把手应担当的角色,提出了开展工作的指导建议。企业微信号完成文化案例平台的运行,对典型的案例进行内部分享,树立学习标杆。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坚守安全环保的生命线,在“安、稳、长、满、优”的生产运营要求下,实现公司各类装置平稳运行,保证安全环保无重大事故。PDH二期装置连续运行超2年,达到世界同类装置运行最长周期;自主研发年产18万吨丙烯酸及30万吨丙烯酸酯工艺顺利建成试生产。连云港C2项目一阶段顺利中交,原料运输船舶顺利交付使用,美国Orbit项目投入运营,配套原料供应链全部打通,为项目投产提供原料供应的安全保障。

  2020年初,受全球新冠疫情与国际原油价格暴跌影响,上半年全球需求下降;下半年中国疫情得到一定效果控制,下游需求复苏,而全球市场需求也开始慢慢地回升,化工行业需求快速好转。公司抓住机遇,在采购上实施SRM平台建设,建立全球采购体系。在营销上,C3产业链各产品迎难而上,完成全年销量及利润目标;卫星美国化学品贸易保持逆势增长。C2销售团队完成组建,成功组织客户交流会与产品推介会,为C2产品顺利销售奠定基础。

  公司坚持以创新为本,三化为先的理念,通过技术创新一直在优化生产的基本工艺,提升产品品质,致力于成为以低碳原料为核心的化学新材料科技公司。PDH二期装置连续运行时间达到世界同类装置运行最长周期;自主研发丙烯酸及酯工艺顺利建成试生产。公司新研发大楼正式启用,同时建立以服务客户为导向的研发组织架构,完善研发流程与项目激励机制,推进组建“省级技术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型研发平台。

  公司在“实业+资本”的融资策略下,2020年顺利完成募集资金5.5亿元的公司债首次发行、募集资金3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135万吨PE、 219万吨EOE、 26万吨ACN联合装置项目128亿银团贷款签约,为公司顺利推进连云港石化项目提供了资金保障。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依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0日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董事朱晓东、独立董事高长有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遵照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完成各项经营目标,切实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企业独立董事高长有先生、潘煜双女士、费锦红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1)。企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企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企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企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企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企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企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卫东先生、马国林先生、杨玉英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企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将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8:30在大陆桥国际会议中心(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环湖路66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30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文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晓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和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所有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做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所有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企业决定于202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凡2021年4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8.会议地点:大陆桥国际会议中心(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环湖路66号)。

  说明:审议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传线.登记地点: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会议室(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8”,投票简称为“卫星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请在每一需审议的议案或事项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内划“√”,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04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在“卫星石化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的人可登陆“卫星石化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裁杨卫东先生、财务负责人郦珺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沈晓炜先生、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保荐代表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相应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审【2021】1938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6.61亿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5亿元,根据《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90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43亿元,减去本年度已经分配利润1.91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66亿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及新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总股本1,228,605,3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相关利润分配手续。

  经过认线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真实的情况并能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经过认线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分红,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遵循了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都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58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190,80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3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993.1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62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71,379,993.1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汇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71,267.31元后,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68,008,725.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72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37号文核准,公司由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9,829,51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77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996.55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200,000.00元(不含税金额2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78,799,996.5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汇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证券登记费用、信息公开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556,442.94元后,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76,443,553.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57号)。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957,271,116.59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7,185,604.13元;2020年度项目投入耗用募集资金64,901,114.91元,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63,214.34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22,172,231.50元(包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826,669,044.57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648,818.47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485,312.8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020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方式募集资金净额2,976,443,553.61元,2020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使用2020年度募集资金297,644.36万元及利息(利息金额以实际到账为准)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依规定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将不会再使用,且已完成注销手续。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1.根据2017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为79,244.78万元,其中投入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及30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的金额为78,252.82万元,投入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的金额为991.96万元。

  2.根据2019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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