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舞推进姑苏家政服务企业实施职工制处理,促进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术提高,《姑苏市家政服务业特岗补助和社保补助操作细则》近来出台。契合条件的家政服务组织,按400元/人/月的规范给予特岗补助,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越3年;按契合条件人员社保缴费总额中单位缴费部分的50%的规范给予社保补助,但不超越按参保缴费基数下限核算的单位缴费部分总额的120%。同一人可享用一次,最长享用期限不超越三年。
细则规则,享用姑苏市家政服务业特岗补助和社保补助的家政服务组织,应是在本市范围内依法建立,实施职工制处理,依法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参与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组织。但被商场监督处理部分列入反常运营名录,或被相关部分归入失期名单且在失期惩戒期内的,未实施职工制处理的在外。
市人社部分提示,享用补助的家政服务组织产生人员改变或人员岗位改变,应于改变当月及时申报。新招用人员契合特岗补助、社保补助享用条件的,可于该职工社保参保当月的11日~25日,至原受理组织处理申报手续,按规则审阅、发放。一起,家政服务行业特岗补助、社保补助实施“先交纳后补助”的准则。享用补助的家政服务组织无正当理由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中止交纳社保费的,特岗补助、社保补助即行停止。享用补助的家政服务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补缴社保费期间,不予享用特岗补助、社保补助。此外,未按规则及时将不契合享用补助条件的人员申报核减的,责令期限改正,返还不该享用的补助;情节严重的,按照法令来追查法令责任,按骗得补助处理,并归入失期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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